宿州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下限标准如下:
最新缴存基数的下限是多少?
按照宿州市相关部门公布的2022年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依据是,根据宿州有关部门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本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1930元。
温馨提示:本有关计算数据由新社通计算所得,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选择调整的?什么情况可以调整的?
选择方式:
网上缴存的单位可通过宿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未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登录宿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到管理部办理。
特殊情况:
1.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可到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领取或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打印《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会章后,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宿州公积金缴存额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2024年最低缴费额度=1930*(5%单位+5%个人)=194元
2024年最高缴费额度=21333*(12%单位+12%个人)=5120元
本年度宿州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宿州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到截止时间,各单位办理调整前请认真阅读调整要求。
调整要求:
1.各缴存单位均应在今年7月1日至截止时间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今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今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宿州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3.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宿州管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