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颐 史学探研
冯小刚向以电影“喜剧小品”导演著称,但他拍的《集结号》,却使人刮目相看,其思想性的深刻,超越了国内以往多数的“战争片”,因此,也是他个人“超越”的标志。但这次《唐山大地震》,却将一个原来非常复杂、深刻的“灾难片”拍得简单肤浅,令人遗憾。因为唐山大地震,是在中国“非常时期”发生的一场大天灾,在非常简陋、艰难的条件下,唐山百姓间的互救、以军人为主体那种奋不顾身的牺牲,可歌可泣。但同时,在“文革”中一些非常荒诞的作法,对生命的不尊重,也非常典型的表现出来。这一切,如果都在电影中表现出来,将使影片成为一个令人百味杂陈的“复调”作品,而不是现在这种“单声道”。在几年前的“尊重生命”一文中,我对有关情况略有介绍: 唐山发生强烈地震,这时,正是“文革”“批邓”、批所谓“右倾翻案风”的高潮。从当时的“主流”媒体(那时其实只有“主流”、根本没有“非主流”媒体)报道、宣传中,便可了解当时的“执政观念”。为对那段历史的体味、感悟更加生动、真切,恕我详引当时文章。 地震发生第二天,《人民日报》采用新华社通稿对这一灾难进行报道,其标题为:《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灾区人民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发扬人定胜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灾》。这则权威报道全文的重点是毛主席、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如何关怀灾区人民,如何带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等等,对灾情只用“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这样轻描淡写的话一笔带过。 若再细致分析,震中地区“什么”遭到了不同程度损失?为什么此处要省略主语?“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刻意回避了“生命财产”一词,那时,“生命”、“财产”都属“敏感词汇”。长期以来,灾害的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等不仅讳莫如深,而且属于“国家机密”。 且看随后几天《人民日报》的重要报道:7月30日的头版头条竟是与“抗震”无关的《是毛主席的光辉指示照亮了共大前进道路――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在斗争中成长》;8月1日,也是第二版才有“抗震”,但却是《十二级台风刮不倒,七级地震震不垮――小靳庄人民在抗灾斗争中胜利前进!》,标题前半句的“十二级台风”,是指一年前的所谓“右倾翻案风”,报道说小靳庄人民“正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反击右倾翻案风,搞好抗震救灾工作,大震,大干,促进大变化!” 8月5日,《深入批邓促生产支援灾区多贡献,河北、辽宁广大干部和群众以实际行动支援唐山、丰南地区的抗震救灾斗争》;8月12日,《抗震救灾的现场也是批邓的战场:红九连和唐山郊区人民一起以批邓为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8月28日,《深入批邓是战胜震灾的强大动力》;9月7日,《抓批邓促生产》,文章写道:“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摆正批邓、生产、抗震的关系。用批邓带动生产和抗震。”“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但是在同阶级敌人,特别是同党内资产阶级作斗争中,而且是在同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作斗争中发展起来的。现在,个别地区发生了地震,多少一点困难怕什么。”唐山地震造成的那么巨大的财产损失、尤其是二十多万人失去生命,在“那个年代”却只是“多少一点困难”! 1976年8月号《红旗》杂志发表的短评《人定胜天》写道:“严重的地震灾害确为我们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自然灾害及其所造成的困难和一切‘乱子’一样,具有二重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向对立面转化的。”“向对立面转化”,其实质就是“变好事”的婉转表述。这篇文章还说:“阶级斗争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伟大动力。当前正在深入进行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伟大斗争,已经和正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前进。我们一定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继续认真学习毛主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阶级斗争为纲,深入批判邓小平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反击右倾翻案风,发扬人定胜天的大无畏革命精神,警惕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团结起来,奋发图强,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向严重的自然灾害进行斗争。” 《学习与批判》是当时地位仅次于“两报一刊”的杂志,有“小《红旗》”之称,但比“两报一刊”要多一些“文化味”、“文史味”。这次也不例外,9月中旬出版的本年度第七期,发表了颇有“文史味”的《地转实为新地兆——读洪秀全的〈地震诏〉》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