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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亮证姐事件通报,两点看法

   日期:2025-08-08     作者:caijiyuan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keair.bhha.com.cn/mobile/news/10552.html
核心提示:看了防城港亮证姐事件的通报,我有以下看法:一、亮出的执法证  就算亮证姐不是公职人员。  她拿出一本写着“行政执法”的证件

看了防城港亮证姐事件的通报,我有以下看法:

一、亮出的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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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亮证姐不是公职人员。

  她拿出一本写着“行政执法”的证件,在路上吓人、压人,这叫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她这一亮证吓人的操作,不光给公职人员抹黑,还让老百姓分不清啥是真权力,啥是唬人的,把社会基本的规则都搅乱了。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应依法处以拘留或罚款。

  通报仅称“公安机关正依法调查处理”,未明确具体违法性质,希望后面的处罚不是轻描淡写。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执法证为何能随意留在家属私车内,成为家里人的“通行证”“震慑牌”

  要是这种情况变成常态,那就不是个别问题了,而是“执法证家庭化”。

  权力本该专人专用,却被家属拿去当身份加持,到处唬人摆谱,慢慢就变成一种“制度外的特权”。

  通报说她老公是因为“证件没管好”被立案调查,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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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链子上的漏洞到底能不能真堵上,大家还等着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二、“程序没错” ≠ “行为中立”

  关于深夜上门调解,通报中,以“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未发现程序失当”为回应,意在用形式上的规范来回应公众对实质正义的质疑。

  但程序合法不等于行为中立。

  执法记录仪录下的,是形式流程;但没录下的,则可能是语气暗示、情绪施压、立场偏移。

  在明知视频内容涉及“亮证压人”的举报前提下,警方却接受被举报人请求,在晚间陪同上门“沟通删帖”,其信号早已超越中立调解范畴。

  更严重的是:所谓“删帖请求”的理由是担心车牌泄露被套牌,而这恰恰源于当事人自身亮证压人的行为。

  这种“因被举报而反施压”的逻辑,若由警方协同完成,极易造成程序角色错位,甚至在公众层面形成“举报人受打压”的印象。

  通报称已“对民警通话表述不够规范严谨予以批评教育”,但问题并不只在话术上,更在于判断的失衡和角色的错位。

  在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已明确对立的情况下,警方为何采信单方说法、深夜上门找举报人“沟通”?大家关心的不只是程序走没走,还有到底偏不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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