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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推进“执破融合”助企轻装减负

   日期:2025-01-14     作者:5f6big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keair.bhha.com.cn/mobile/news/7124.html
核心提示:   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如何做到既全力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企业发展活力?执行不能案件如何找到最佳突破
 

  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如何做到既全力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企业发展活力?执行不能案件如何找到最佳突破口,实现“终本出清”?

  2023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市两级法院持续推进“执破融合”机制建设,通过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深层融合,为破解执行不能问题寻找最优解,帮助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轻装减负。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代表到新乡走访重整成功企业。

新乡中院院长王静(右二)在一家药业公司调研。

新乡中院破产庭法官在烂尾楼工地走访调研。

新乡中院破产庭法官回访破产重整成功企业。

  “破”解执行难 寻求终本案件最佳出口

  新乡市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材公司)主要生产高分子低碳建筑塑钢模板,在扩大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借贷包袱过重,导致流动资金短缺,公司陷入停产状态,并引发大量诉讼,60多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该系列案件的难点主要在于被执行企业的主要财产已被租赁户承租使用,且租赁户存在不同程度的添附,导致资产界限不清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迅速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判,发现某建材公司停产后,为缓解资金压力,将土地分别租给7名租户用于生产经营。7名租户在土地上添附了厂房、农家院等附着物,形成债权人、债务人、承租人三方利益纠葛,关系复杂。

  法官多次组织三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均未能达成财产处置协议,法官认为,简单强制执行无法实质解决矛盾纠纷,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依法进入终本程序。

  但一时终本并不代表执行“终止”。“债权人的权益没有实现,某建材公司还处于停产状态,租赁户也是惴惴不安,需要尽快找到一条合适的处置路径。”法官始终挂念着这60多起案件如何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为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实质化解社会矛盾,经深入分析研判,新乡中院将“移送破产审查并概括清偿”作为化解该系列执行积案的突破口。经债权人申请后,该系列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由于某建材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新乡中院裁定受理该企业破产清算申请,案件转入破产程序。经过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审核债权等一系列审查工作,确认该建材公司资产负债率达143.43%,申报债权3.84亿元,裁定确认3.04亿元。

  “破产审判的优势在于能够对相关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一揽子处置,从而彻底解决纠纷。”新乡中院破产庭庭长陈洁介绍说,但具体如何处置才能提升资产变现价值,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依然是一道难题。

  新乡中院指导管理人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协商,提出一套多元化财产处置方案,供承租人自行选择:一是承租人自行拆除附着物,相关损失在后续破产拍卖款中支付;二是承租人将自建附着物随同破产资产一同拍卖,然后在破产拍卖款中支付相应对价;三是由竞买人重新与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在承租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后,按照相应的方式对其进行清偿。

  从保障租户选择权的角度来说,三种方式都可以,但从提升资产变现价值,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效益来说,第二种方式是最佳方案。协商过程中,法院、破产管理人与租户们深入分析三种方式的利弊,最后决定对承租人的资产进行评估,随同公司破产财产一起拍卖,不仅能够保障各方权益,还能保障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竞拍企业盘活资产,确保资产的变现价值。

  利益关系理顺了,处置方式确定了,如何顺利实现资产变现又成为头道难题。新乡中院积极运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网络拍卖、资产推介、招商引资等方式,最终引进拥有多项创新技术的某新材料公司拍得该资产。

  2024年3月,破产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各承租人依约腾空场地,87家债权人债权实现公平受偿,60多起执行案件实现“终本出清”,停产多年的某建材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接手入驻后,迎来新的生机。

  府院联动 夯实“执破融合”的制度基础

  “执转破”案件大多涉及众多主体的利益,涉及企业职工安置、税务办理、社会稳定及生产要素配置等社会问题,单靠法院一家难以妥善化解。

  在办理“执转破”案件时,新乡中院注重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合力,确保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公园世纪”和“某世界城”开发于2013年,是延津县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但因置业公司借贷包袱过重、流动资金短缺,13栋在建楼盘停建不能交房,另有规划的23栋楼未能开工建设,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

  “烂尾楼变保交楼”不仅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复工问题,还要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用好用活各项政策措施,真正盘活项目,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如何盘活项目,实现保交楼?延津法院经过深入分析研判,决定利用执破融合机制,通过重整方式一揽子解决置业公司债务难题。

  这起涉及购房群众切实利益的破产重整案件该如何推动?府院联动成为破题的一把钥匙。延津法院受理该案后,在县委处置工作专班统筹下,加强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及时解决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问题。同时,为尽快复工续建,延津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改变思路,准许置业公司继续经营,采取一楼盘多策的方式,分批次多样化筹措资金,逐步推动烂尾楼复工续建,并协调银行为烂尾楼盘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

  在法院和政府各部门共同协作下,2022年1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方案,确定置业公司采取公开拍卖股权的方式进行重整,但因前期遗留问题多且投资金额过大,难以通过传统方式招募到投资人。该院积极调整重整思路:一是将置业公司未开发的土地作为100%新股权进行拍卖;二是将剩余资产剥离,由管理人进行处置并进行复工续建。延津法院灵活运用“出售式重整”模式,成功招募到了重整投资人,重整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法院不仅在关键时刻救了公司,还推了我们一把,我们一定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保质保量将每一套房交付到购房者手中!”置业公司经理郑重承诺。

  2022年9月,13栋在建楼盘全面复工续建,未开发楼盘的建设工作也逐步开启。目前,13栋烂尾楼盘已经全部建成并达到交房条件,400多户购房人的交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如今,新乡市针对企业破产救治方面的府院联动机制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新乡市危困企业挽救识别中心联动各职能部门定期为企业“问诊把脉”,根据企业纳税、融资贷款等情况提供风险预警和解决方案,避免企业陷入流动性危机引发破产。

  企业重整法律咨询座谈会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资源优势,为经营困难但仍有挽救价值、再生希望的企业及企业家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帮助更多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等程序摆脱困境、恢复生机。

  成立“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职工安置、财产处置、税务办理、信用恢复等难题。

  设立线上线下“破产信息一站式查询平台”,破产管理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请,就可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破产企业查询窗口”一次性查询到企业登记信息、机动车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房屋交易信息、社保信息、医保信息、涉税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真正实现“只需跑一次”。

  ……

  通过执破融合、府院联动,新乡中院有效整合各类力量资源,形成了内外协同、多方发力的良好态势,通过“执转破”破解执行不能的路径越走越宽。

  2023年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执转破”案件109件,出清执行积案1780件,清理债务约39亿元,盘活资产约34.2亿元,释放土地2613.46亩,房屋面积约124615.5平方米,安置职工1500余人。

  从衔接到融合 “执转破”发生“化学反应”

  “‘执转破’不是简单的程序衔接,也不是两个程序的简单相加,关键是要两种程序发生‘化学反应’,充分释放叠加效能。”2023年7月,新乡中院院长王静在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上,对深化执破融合进行安排部署,推出一系列融合措施:健全组织设置,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部门组成联合合议庭审理“执转破”案件;优化审查启动,调配具有破产审判工作经验的员额法官到执行局工作,负责前期审查启动;畅通数据共享,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询、审计等工作成果延续至破产程序中直接使用;创新执行方式,借鉴破产管理人制度,在执行程序中引入执行财产管理人制度……

  延津县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是新乡市第一家通过执破融合程序实现破产重整的企业。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分割业务,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资质,且建有肉品直销门店,年营业额达上亿元。2016年以来,因升级改造投入过大等原因,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引发大量诉讼。

  “该企业涉及的执行案件数量较多,已经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新乡中院法官申明昱刚刚从破产庭调整到执行局从事“执转破”前期审查工作,就收到了该案的“执转破”审查任务。

  经债权人申请,新乡中院裁定受理该实业公司破产清算,指定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

  依据新乡中院出台的《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工作规程(试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移送破产直通机制工作指引(试行)》,延津法院由执行局员额法官和破产审判员额法官组成的执破联合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畅通人员、程序、审查等各方面衔接路径,做到“无缝隙”“全直通”。

  经全面核查,确认该公司债权金额高达3500万元,可变现资产价值尚不足以清偿职工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基本为零,清算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债务清偿及积累的社会矛盾。此外该企业还涉及与附近众多村民的民间借贷、生猪养殖等问题。

  如何实现众多权益保障最优解?“生猪屠宰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该企业又拥有市政府颁发的定点屠宰证书,盈利前景较好,各方当事人和解的意愿也比较高,还是具有重整价值的。”延津法院分管破产审判的副院长席爱珍说,收到债权人的重整申请后,本着“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延津法院决定利用破产重整让企业脱困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债务问题。

  在与债权人、企业职工、法定代表人等进行多轮沟通后,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重整。2023年4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确定采取引进投资人并同时债转股的模式进行重整,保留企业相关资质。

  “因屠宰行业较为特殊,非本行业链条的上下游企业不会贸然进入,而本行业链条的上下游企业多为未形成规模的养殖散户及肉品销售门店,没有参与重整的能力。”方案明确了,法官又为寻找投资人犯了难。最终,根据部分债权人意向,法官将目光锁定在既熟悉屠宰行业又对该公司颇为了解的债权人身上。

  随后,延津法院指导管理人转变思路,灵活运用债权人内部自救模式,从债权人内部招募重整投资人,同时结合债权人自主选择将债权转变为股权,综合使用引入重整资金与债转股的方式,让企业实现脱困重生。这样既提高了债权人的清偿率,又帮助企业恢复经营,进而带动周边200多户养殖户走上致富路。

  2023年6月,该公司恢复生产。天色未亮,生猪屠宰厂区已是一派繁忙景象。工人们穿梭其间,迅速而精准地将前一天夜里精心屠宰并经过严格检验的生猪部位进行打包、拆分,准备批量发货。

  通过不断实践探索,新乡中院逐步形成了一套执破融合工作模式:在初次接待、终本约谈环节强化对当事人的释法引导,引导债权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申请破产;定期对“终本库”进行筛查,对符合“执转破”条件的企业,引导其进入破产程序;对进入程序的案件分类处置、繁简分流,确保各类债权人实现公平清偿。

法官到重整后的企业回访并现场普法。

法官到重整后的某屠宰企业走访。

法官到辖区企业上门走访问需纳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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