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浏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时了解到,该局日前查办了两起侵犯“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案件当事人非法加工“苹果”手机数据线且无证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局依法没收印有苹果公司标码的手机数据线17215条,并依法对当事人罚没人民币15万余元。今年8月9日,贵港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移交的一起案件,公安机关在某电子厂内查获印有“苹果”品牌商标的手机数据线5760条。接案后,该局迅速反应,立即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5760条“苹果”数据线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经查明,该电子厂于今年6月份开始接手,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主要加工安卓、“苹果”手机数据线。据当事人称,截至案发日,该电子厂共加工无任何标识的“苹果”数据线4.8万条,无任何标识的安卓数据线70万条,营业收入约100万元,利润约10万元。
11月11日,案件调查结束后,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贵市监罚告[2022]102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印有苹果公司标码的“苹果”手机数据线5760条,罚没款120000元。无独有偶,在另一起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中,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又查获了印有“苹果”品牌商标的手机数据线11455条。经查,当事人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情况下,于2022年8月1日在一民宅内开办“苹果”手机数据线加工点,接单对空白“苹果”手机数据线进行加工。据悉,当事人从8月1日至8月7日短短一周内,共完成加工“苹果”数据线59116条,其中,同时印有苹果公司标码(标有“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和使用富士康“FOXCONN”标识的“苹果”手机数据线16500条,只使用富士康“FOXCONN”标识的“苹果”手机数据线1864条,完成加工白条码标识(无任何标识)“苹果”数据线40752条,违法金额合计13473.2元。随后,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加工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苹果”手机数据线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印有苹果公司标码(标有“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和使用富士康“FOXCONN”标识的苹果数据线15955条,以及用于制造侵权“苹果”数据线的电脑显示屏1台、电脑主机1台、扫码机1台和富士康标签纸(商标标识:FOXCONN)82500份,罚没款33473.2元。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李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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