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医院人员的管理,规范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制度、休假制度以及迟到、旷工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共同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合同制、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
1.医院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员工根据工作岗位和职责,按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排班。
2.员工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制和非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8:30-12:30
下午:14:00-18:00
非标准工时制根据工作岗位特点,由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休息日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4.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医院实行电子签到制度,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考勤设备进行签到。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每日签到次数: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
-上午上班签到时间:08:20-08:50;
-下午上班签到时间:13:50-14:20。
(3)签到有效范围:签到时需在考勤设备有效范围内,确保持设备能正常识别。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医院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填写《因公外出未签到申请表》,经上级审批后,由考勤管理员进行手动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按时记录出勤情况,应在发现当日向直接上级汇报,并填写《忘记签到申请表》,经上级审批后,由考勤管理员进行手动补签。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旷工。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对全院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遵守考勤规定,审批因公外出未签到和忘记签到申请。
(3)考勤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考勤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设备维护、数据统计、异常情况处理等。发现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按照规定处理。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明确请假开始和结束时间、请假原因等。
(2)请假申请需在请假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紧急情况除外,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需在请假当天及时通知直接上级。
(3)请假审批流程:员工提交请假申请表→直接上级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请假审批权限
(1)短期请假(不超过3天)由直接上级审批;
(2)中期请假(超过3天,不超过15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长期请假(超过15天)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根据请假时长和原因,报医院领导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在返回岗位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销假,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等。
(2)请假期间如需延期,员工应提前通知直接上级,并按请假审批流程重新提交请假申请。
(3)未按时销假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直接上级说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医院员工的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各类假期的申请流程如下:
(1)员工根据实际需求,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填写《休假申请表》;
(2)直接上级审批后,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提交至相关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
(3)审批通过后,员工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休假。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工资按照医院规定扣除;
(3)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天数,工资照发;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天数,工资照发;
(5)产假:女员工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工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3、年假规定
(1)员工在院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
(2)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和医院规定确定,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
(3)年假需在当年内休完,逾期未休部分,视同放弃。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工资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2)陪产假:男员工妻子生育,可享受国家规定的陪产假天数,工资照发。
5、公众假期安排
医院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众假期安排表。员工在公众假期期间,按照医院规定执行值班和休息安排,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公众假期值班安排由各部门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员工未经请假批准,未到岗工作,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工资按照规定扣除。
(3)处理:迟到、旷工情况由考勤管理员记录并报告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员工未请假或伪造签到记录,一经发现,按以下规定处理:
(1)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2)情节严重者,扣除相应工资,并根据医院规定予以辞退。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旷工期间,按日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
(2)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医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员工未签到且未按请假制度申请,视为旷工。根据旷工规定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
(2)定期检查、督促员工按时签到,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