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海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今年12 月1 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方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方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此次上海是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三部委房地产税收政策,正式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11 月13 日,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即房地产减税政策,且明确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制定。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称,上海积极贯彻落实,将有助于后续购房成本的降低:一方面,在上海认购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最低水平,即1%,其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有力支持了购房消费行为。
另一方面,购置二套房的契税,其减负效应较明显。举例来说,对于认购1000 万总价的住房来说,新政前契税最高需30万,新政后最低可为10 万,即直接减少20 万。
此外,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挂钩在其上的增值税政策将优化。增值税政策和房屋出售关系较大,能有力降低上海房东的售房成本。举例来说,若某人2014 年曾购置一套600 万住房,到2024 年该住房价格为1000 万,其增值额约为400 万。因持有年限已超两年,故增值税约为400*5%即20 万,减负效应非常可观。
“房东售房成本降低,也将提高挂牌和售房积极性,反过来也增加了优质二手房的挂牌,对于购房者购房选择面增加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严跃进指出。
对于个税政策的调整,严跃进则称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然使得核定征收的税率统一为1%。举例来说,若上海某房东出售一套1000 万总价的住房,过去个税或需缴纳20 万,那现在或只需缴纳10 万,持续降低了售房成本、增加了住房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