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兰女士和女儿在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逛街,经过一家“全网通5G”体验店门口时,遇到店员派发玩偶。店员表示,只需进店登记信息,就可免费领取。
看着女儿对玩偶爱不释手,兰女士就进店了。营业员开始向兰女士推销“充话费送手机、平板”活动,表示充值5800元可赠送一台品牌手机,充值费用会以话费形式分期每月返还至手机账号。
“我想着店面这么大,每个月也需要充值话费,就同意了。”兰女士以花呗分期形式支付了5800元,当天返还了100元话费。然而,到了次月却迟迟收不到充值话费。兰女士再次来到门店,却发现店铺已关闭。她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李先生,他充值4800元后挑选了一部品牌手机,话费充值两个月后,就再也联系不上门店工作人员。“店员说他们和运营商合作的新店开业活动,每个月给我返100元话费,一共返4年,但我就收到过两个月话费。”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着同案逃犯张某、胡某等人的陆续落网,幕后老板洪某某、苏某A在鹿城的诈骗行为被揭发。
“洪某某、苏某A在浙江金华、广东深圳等地用同样手段行骗,于2021年12月被法院判处实刑。根据同案犯供述,我们发现洪某某、苏某A可能存在漏罪情形。”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介绍。
洪某某、苏某A被押回重审中,洪某某始终辩称未参与温州鹿城店运营,仅仅是向苏某A讲述了“商业模式”。
经办检察官详细审查证据卷宗,提审相关嫌疑人,查看洪某某被扣押的手机,通过逐条翻阅、摘录聊天记录,发现洪某某不仅在前期作为股东参与店铺装修、日常经营、订购物资,后期依然有通过苏某A过问店铺经营分工等情况,确凿的证据戳破了洪某某的谎言。
“苏某A还咨询过,认为所谓的商业模式,最多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于是持续在各地开设手机‘跑路’店流窜作案。”经办检察官说。
经查,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洪某某伙同苏某A、苏某B等人经事先商量,在温州鹿城、金华东阳、广东深圳等地开设“全网通5G”体验店,免费赠送手机、平板电脑等物品,谎称每月返充一定数额话费,直至将客户预存额度全部返还。在客户被骗充值后,仅返充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话费,即关闭手机店逃避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