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之二十:支付结算知识什么是手机银行「金融知识普及之二十:支付结算知识」 - 文章中心
金融知识普及之二十:支付结算知识什么是手机银行「金融知识普及之二十:支付结算知识」
2025-02-16

当前,我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账户功能分为Ⅰ、Ⅱ、Ⅲ类账户。从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法人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自2018年1月12日起,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

Ⅰ类账户为全功能账户,可以用于办理存取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等各类账户业务,而且金额上没有任何限制;Ⅱ、Ⅲ类账户为限定功能账户,只能办理特定的账户业务,而且金额上有一定的限制:Ⅱ类户资金进、出日累计限额分别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分别为20万元;Ⅲ类户资金进、出日累计限额分别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分别为10万元,且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新开立Ⅲ类户后,通过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的,可以接收非绑定账户小额转入资金;消费和缴费支付、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出等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银发〔2018〕16号的新规定,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经银行面对面核实身份开立的Ⅲ类户,可按照原限额管理)。

可以正常使用。在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I类账户的规定只是针对增量账户,消费者在2016年12月1日之前已经开立的多个Ⅰ类户仍然保持正常使用。但是,针对电信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以一个身份证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账户进行作案的情况,监管规定同时也要求银行应当对2016年12月1日之前同一个人开立多个Ⅰ类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核实个人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如果个人无法说明合理性的,银行将引导个人归并冗余的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的措施。因此,您如果碰到类似情况,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银行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

    银行账户或银行卡不可以出借或出售给其他人使用。买卖银行账户是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规定:“(九)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力度。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后,应尽快拨打报警电话(110),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纳入“涉案账户信息”的账户(卡),开户银行将中止其业务,封停涉案账户(卡)在境内和境外的转账、取现等功能,同时取消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境内和境外自动柜员机(ATM)取现功能;对于纳入“涉案账户信息”的支付账户,支付机构将中止其转账支付业务。汇入银行或支付机构客户账户(卡)纳入“涉案账户信息”的,汇出银行或支付机构将向汇款人提示“收款账户可疑,谨防诈骗”。

    您应在第一时间通过银行客服电话与发卡行联系,冻结银行卡,防止资金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按照客服人员的指导,做好后续申诉材料的准备。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手机银行也可称为移动银行,是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及终端办理相关银行业务的简称。

    其业务大致可分为三类:(1)查缴费业务,包括账户查询、余额查询、账户的明细、转账、银行代收的水电费、电话费等;(2)购物业务,指客户将手机信息与银行系统绑定后,通过手机银行平台进行购买商品;(3)理财业务等。

    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运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要应用系统之一,于2005年6月底在全国建成。系统逐笔实时发送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主要处理贷记支付业务、即时转账业务、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是连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清算渠道的枢纽。

    根据《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银办发〔2016〕112号)规定:“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支付业务:(一)贷记支付业务;(二)即时转账业务;(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门发起涉及清算账户的业务;(四)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的资金清算业务;(五)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资金移存和兑付业务;(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包括:普通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定期借记业务;实时借记业务;集中代收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条码支付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条码技术,实现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的业务活动。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付款扫码是指付款人通过移动终端识读收款人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收款扫码是指收款人通过识读付款人移动终端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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