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疫源输入我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8〕151号)、《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农办〔2018〕478号)及《乐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乐动监〔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韶关市、乐昌市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广排查、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全根除”要求,强化全面排查巡查、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强化生猪及其产品移动监管、强化检疫监督执法、强化联防联控、强化宣传引导。切实推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加强每天巡查排查工作;
2.与湖南交界处设立动物防疫检查点;
3.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宣传工作;
4.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及产地检疫工作;
5.加强屠宰检疫检验工作;
6.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工作;
7.监督养殖场(户)加强日常消毒工作。
三、防控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防控重点
根据上级要求对镇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临床类似非洲猪瘟症状,且治疗效果不良或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的生猪,立即限制移动,并将情况按程序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工作措施
1.每天对养殖场(户)进行紧急排查,将紧急排查日报表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站留存。
2.全镇共设立三个动物防疫检查站,分别是当阳检查站、富村检查站、三界圩检查站。当阳检查站责任单位:当阳村委会(组长单位)、水井村委会、油甫村委会,检查站站长:刘锦,副站长:尹英、龚玉文;富村检查站责任单位:富村村委会(组长单位)、上黄村委会、新田村委会,站长:雷塘旺,副站长:李寒生、朱清林;三界圩检查站责任单位:三界圩村委会(组长单位)、坛祖村委会、涧水村委会,检查站站长:罗发强,副站长:张世旭、罗兴文、黄若沙。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镇村驻点干部值守(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值班要求见附件)。
3.根据上级要求及下发的非洲猪瘟防控宣传画册,在本镇中心及管辖的各村委会进行画册张贴、宣传,并通知各村委会多到各村小组进行宣传、告知,做好宣传全覆盖、全民共参与、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
4.告知养殖场(户)严禁从疫区或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签订告知承诺书。
5.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要求各专业养殖户按照关于印发《乐昌市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并通知畜牧站监督人员到现场确认拍照做好相关资料留存,同时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疑似非洲猪瘟疫病死亡的要及时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6.责任分工:(1)落实养殖专业户防疫消毒及相关台账建立工作(责任人:各驻点领导,责任单位:畜牧站);(2)落实散养户防疫消毒及相关台账建立工作(责任人:各驻点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委会);(3)重点场所消毒场所(农贸市场)(责任人:罗兴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部门、畜牧站);(4)疫情排查工作和日报告制度落实(责任人:黄若沙,责任单位:畜牧站、各村委会);(5)泔水清理工作(责任人:黄若沙、张世旭,责任单位:畜牧站、食品药品办);(6)调运监管工作(责任人:黄若沙,责任单位:畜牧站);(7)打击和屠滥宰工作(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站、畜牧站、农业办);(8)野猪监管工作(责任人:罗兴文、邱伟雄、李明波);(9)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人:张世旭、黄若沙,责任单位:环保办、畜牧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当地政府、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解整治任务,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控要求。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防控部署要求,严格监测、排查,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本镇生猪养殖业顺利、健康发展。
白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