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失败,不仅会给夫妻双方造成伤害,还会因父母一方爱的缺失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阜新市法律援助机构伸出援手,为这样一个身处失败婚姻家庭的5岁孩子,赢得其应有的成长权益。这是近日记者从彰武县司法局了解到的案例。
赵某与原某某本为夫妻,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约定孩子赵某某由母亲原某某抚养,父亲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完成学业。然而离婚后,赵某拖欠五个月的抚养费,导致独自抚养孩子的原某某在经济上陷入困境。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但由于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承担诉讼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原某某向当地的彰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请。经审查,赵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故委派彰武县大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白瑞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接案后,白瑞第一时间与原某某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做好充分备。
随后,此案在彰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白瑞围绕赵某某的诉讼请求展开陈述,强调了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支付的约定,以及赵某拖欠抚养费的事实,明确指出其拖欠抚养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赵某某的合法权益。赵某在庭审中对拖欠抚养费的事实表示认可,但也陈述了自身在经济方面遇到的困难。鉴于双方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法院秉持化解矛盾、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在庭审过程中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反复沟通与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于2025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给付赵某某抚养费35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赵某负担
本案中,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赵某某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帮助他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索到抚养费,保障了其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让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此案在社会上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向公众传递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以及法律援助制度在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助于引导更多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增强全民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