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 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为规范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增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效率,节约开支,避免浪费,切实保障中心机关、太原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中心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具体包括:(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领用工作。
(二)办公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三)采购、维修的招投标工作。
(四)与中心财务事业部结算相关费用。
二、适用范围(一)办公用品:笔、本、文件夹、订书机等文具用品,生活用纸、水壶、水杯、毛巾、肥皂、脸盆、笤帚、拖把等日常用品,鼠标、键盘、U盘等电脑周边用品。
(二)办公设备:电脑、空调、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话机、路由器等。
(三)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铁皮柜等。
(四)办公耗材:办公用纸、硒鼓、墨盒等。
三、办公品的采购方式(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二)供应商必须是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内的;(三)通过议标确定供应商,合同每年一签;(四)采购与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四、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一)采购办公室根据办公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每年的第四季度拟定下一年度办公用品预算。
实际申领使用时,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1.办公用品采购一般为即时供应,由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根据日常需要、库存数量,向采购人员提出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向签约供应商提出送货要求;货品到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签收、入库。
2.大额办公设备、特殊办公用品及大宗用品的采购,须使用单位申请,报领导初审,经党委会研究后方可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二)领用日常办公用品由申请单位填写《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经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
领取后,《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
(三)管理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为规范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增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效率,节约开支,避免浪费,切实保障中心机关、太原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中心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具体包括:(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领用工作。
(二)办公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三)采购、维修的招投标工作。
(四)与中心财务事业部结算相关费用。
二、适用范围(一)办公用品:笔、本、文件夹、订书机等文具用品,生活用纸、水壶、水杯、毛巾、肥皂、脸盆、笤帚、拖把等日常用品,鼠标、键盘、U盘等电脑周边用品。
(二)办公设备:电脑、空调、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话机、路由器等。
(三)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铁皮柜等。
(四)办公耗材:办公用纸、硒鼓、墨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