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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00户买房人都在等的那个判决
2025-03-07 08:52

烂尾十几年,西安市“国际幸福城”项目背后错综复杂的股权争夺战,日前又迎来了新的判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放贷人王坚持有的被告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润地产”)75%的股权,系原告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润集团”)所有。

据了解,一审当庭承认是借款质押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而败诉的王坚,已经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

根据众多的媒体报道,“国际幸福城”是西安城中村改造项目之一,由宏润集团旗下子公司宏润地产开发,陕西知名地产商胡绪峰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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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绪峰

2008年,与宏润地产已签署过联合开发协议的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委会突然“狮子大开口”。因合作协议的商务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宏润地产出现较大资金缺口。2011年底,宏润集团出现资金困难,其创始人胡绪峰称,从那时起,他就陷入了一场被多人精心组织的“套路贷”中。

胡绪峰的遭遇已被数不清的媒体关注报道过。他所指的“套路贷”,主要涉及因两笔借款而质押了公司股份。

媒体报道显示,“神秘人”李彬先后以安排做资金放贷生意的竺尧江、王坚等人,先用6000万元控股竺尧江的中厦投资公司,让竺尧江以中厦公司名义引诱胡绪峰用宏润地产18%股权进行质押;后王坚经人引荐,找到胡绪峰借给宏润集团600万元,同时约定宏润集团以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作为还款保障。

实际上,胡绪峰用作“还款保障”而质押的75%的股权,价值高达数十亿元。媒体报道显示,在西安市工商局存档的这次股份转让文件中,变更工商登记的材料中涉及到有关当事人的签字,均被证实非本人签字。此外胡绪峰还发现,王坚与宏润集团签订借款600万元协议的前一天,王坚已在工商局申请将宏润地产75%股权变更至其名下。

为夺回股权,胡绪峰对债权人、行政机关发起多起诉讼,一直到2019年3月29日,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胡绪峰与王坚等人之间属于“股权担保”而不是转让关系。

2025年2月,“法度law”了解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宏润集团与被告宏润地产、第三人王坚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一审宣判,判决王坚持有的宏润地产75%的股权,系胡绪峰名下的宏润集团所有。

尽管有最高法的终审认定,又有最新的判决结果,但胡绪峰想拿回他的资产其实并不容易。资料显示,过去两年,胡绪峰曾两次拿到一审法院的支持判决,但最终都在西安中院的二审被改判,改判理由可以说“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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